近年來保險詐欺案頻傳,嘆為觀止。據報載,竟有人詐騙保險公司10餘年,不法所得逾5,000萬元,究其手法也不算多高深。令人不免質疑,保險公司真這麼好騙嗎?
保險詐欺因商品類型而有變化,但其啟動通常具備3項因素。第1是動機,面對高額的保險理賠金,若能以相對少量保險費博取之,的確會誘發當事人詐欺的動機;第2是機會,面對消費者保護及公平待客的高漲意識,業者多抱持息事寧人心態,不敢張揚通報,詐騙者更是有恃無恐而變本加厲,甚至會誘發出專業或組織詐欺,例如在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以他人陽性快篩詐領防疫保險金,便屢見不鮮;第3是合理性,詐騙者常以「保險公司財大氣粗,騙保算是劫富濟貧」、「大家都這樣,不做會吃虧」、「殺人是罪惡、騙保是成就」辯解,合理化其詐騙行為,進而博取同情以減緩懲罰的力道。
保險之所以會誘發道德危險,實乃制度本質使然,也因屬當事人內在因素,頗難杜絕。但如何降低被詐騙的機會,本就是保險業核保理賠時重要的控管環節;隨著科技的進步,偵防方法也與時俱進,此等控管已成為當前防制的重點。然而,為何保險詐騙案件仍然層出不窮?筆者以為,主要是因為社會觀念偏差所致。詐騙者常以弱者或受害者自詡,合理化其犯罪行為;社會若縱容其犯罪,保險詐欺自然難以根除。尤有甚者,當部分無知的民意代表或媒體為詐欺者「喉舌」時,更可能會深化成為惡質民粹,敗壞公序良俗,導致社會大眾共食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