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買賣,除了可以運用自有資金操作外,也可以選擇以「融資」或「融券」信用交易來投資。
信用交易最怕2大風險:融資斷頭(融資後股價大跌)以及融券軋空(融券放空,股價大漲)。「融資」是預期股票會上漲,跟券商借錢買股票,而「融券」則是預期未來股票會下跌,但是手上沒有這檔股票,就先向券商借股票來賣,當股價下跌之後,融券賣出的投資人買股票回來還給券商,賺取中間的價差。而將股票買回來的這個動作,就叫做融券回補。
融券回補有2種:一種是達到預期目標時,自行買進回補,獲利入袋。也有一種是強制回補——投資人必須要在停券日前買回,無論損益如何,價格多高,都一定要買回。
每年有3時間點
融券須強制回補
在融券交易中,因為投資人買的股票是借來的,當上市櫃公司有停券事由時,例如公司要舉行股東會或配發股利前,須停止過戶以確認股東名冊,融券人最遲須在停止過戶的第6個營業日前強制回補,以利證券商編製過戶清冊,使股票出借人行使其股東權益。如果沒買回,就會在最後一天被券商強制以市價買回。
每年融券強制回補的時間共有3個:
1.股東會召開前2個月(每年的3月或4月間)。
2.除權息之前的融券最後回補日。
3.現金增、減資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