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倫・巴菲特(War ren Buffett)在1965年買入波克夏(Berkshire)的時候,它只是一家小紡織廠,但現在是世界500大排行中的前10名公司。
巴菲特只是投資好公司,形式上分為「買股票」和「整家公司收購」2種,這2種形式有哪些差別呢(詳見表1)?
形式1》買股票
市場不理性時即可入場
早期的波克夏規模較小,所以大多數的投資是以買股票為主。買股票的優點是單筆投資要用的資金比較少,股市有起有落,當市場不理性的時候即是巴菲特入場的時刻。這樣的投資就可以取得安全邊際,接著在市場高點的時候賣出取得現金,透過循環來獲利。
股票交易的缺點就是要繳所得稅,而且稅率高達35%。因此巴菲特如果投資賺100%,繳稅後報酬率就變成65%;如果投資賺50%,稅後報酬率就變成32.5%。所以巴菲特盡量避免短線交易,因為會產生驚人的摩擦成本。如果有1家公司能持續成長,那麼巴菲特就會希望能永遠持有,以避開稅負。
形式2》收購公司
用子公司盈虧互抵節稅
為了讓經理人留下來持續工作,巴菲特會採用「合理價」收購子公司,並且承諾不會賣出。雖然買入成本沒有特別的安全邊際,但是公平是長久合作的基礎。
收購的優勢是可以將公司產生的自由現金流變成可投資的資金。同時巴菲特可以控制該公司的大額度資本支出,維持公司整體的營運效率。另外,因為各公司的獲利及虧損週期不一,波克夏集團可以用這些盈虧互抵來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