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公司為了資金需求,會出售公司股票(印股票換鈔票)獲取資金,公司拿了錢就可以蓋新工廠、開新店鋪,然後賣更多的產品,如果公司賺更多錢,股票就變得更有價值。而我們買進股票,成為這家公司的股東,當公司成功,我們就能賺錢;但風險就是公司不成功,股票可能變得一文不值,股東就會血本無歸。
公司願意投入資本市場,將股票公開發行並進一步上市櫃,就是為了籌措營運資金。很多具有高度競爭力的公司,通常只在成立時或上市櫃時增資一次(向股東要一次錢);這種公司自己就能創造高現金流,既不發行債券、不向銀行借貸過多的錢,也不向股東要錢,靠自己創造的現金就能讓公司不斷成長茁壯。
如果我們長期投資這種公司,只要耐得住性子,將來公司的價值會遠遠超過我們買進的價錢,這種公司也是筆者一直以來追尋的長期存股標的。
利用現增發放股息可能欠缺創造現金能力
但有些公司常常發行新股,印了很多股票,然後出售給股東,這叫做「現金增資」。以潤泰新(9945)為例,潤泰新的本業為地產投資,2011年到2015年共發放股息約158億元給股東,但這5年之間卻也向股東募集近205億元資金,2016年和2017年股息均掛零。
公司若有重大投資案,保留現金無可厚非,但公司資產淨值的成長,竟然不是靠販售公司產品和服務,而是出售股票給股東;身為股東,我會質疑公司自我創造現金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