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退撫制度若要從確定給付制(DB)改成確定提撥制(DC),真有這麼容易嗎?有沒有成功改革的案例可供參考?有!就是跟軍公教背景相似的6萬多名私校教職員,他們一樣走過第2層企業年金從確定給付制改成確定提撥制的歷程,結果不僅成功改革,甚至還比軍公教早領公保年金,也是目前全台灣退休金制度中,唯一一個可以自主投資的退休金制度。
翻開私校退撫儲金的變化,在1996年,私校教職員的第2層企業年金即跟軍公教一樣,適用以確定給付制為設計原則的退撫制度,且由政府負最後給付責任,教職員不必繳交保費,由學校每學期提撥3%支付,但因為年資長、給付率高,同樣有入不敷出的危機,每多實施1年,政府就擴張24億5,000萬元的負債額。
為了解決負債問題,教育部與私校退撫儲金監理委員會從2006年開始收集各方意見,深入各級私立學校溝通退撫基金改制問題,並派人研究確定提撥制的內容,讓私校教職員清楚,改革的目的是為了建立合理永續的退休制度,終於獲得各方認同,從2010年1月1日起,當時6萬多名的私校教職員,全體改用以確定提撥制為設計原理的退休儲金新制,將過去舊制實施17年累積的407億元財務缺口凍結(缺口由政府逐年編列預算及凍結舊制節省之經費補足),也解決了因實施確定給付制而造成的跨世代財產剝奪與政府財政負擔問題(詳見表1)。
一路參與改革的私校退撫儲金監理委員會執行祕書賴俊男表示,私校退撫採取以下3步驟,得以順利改制:
步驟1》適用公保年金化
教職員退休基本生活無虞
和軍人、公務員與公校教職員一樣,私校教職員第1層的社會年金,也是採用公務人員保險,將來退休,可領到一筆老年給付。但考量公保老年給付為一次請領,對退休生活的保證有限,私校退撫儲金監理委員會便積極推動私校教職員公保年金化(第1層年金)。
而在2014年《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時,軍公教人員公保年金化雖正式入法,但實施日期未定,只有6萬多名私校教職員公保老年給付正式年金化,成為適用公保族群中,最早適用公保年金化的對象。
賴俊男舉例說道,若私校教職員年資30年、退休前10年平均月薪為5萬元,退休時最多能領到1萬9,500元的公保老年年金,為私校教職員的退休生活打下基礎(編按:請領公式為「退休前10年平均投保薪資×年資×最高給付率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