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存了一筆錢,也下了一番功夫找到的房子,住進去之後才發現不僅天花板會漏水、頂樓被占用、鄰居的狗每天吠不停,管委會還要求支付前屋主積欠一年期的管理費,當下,搬遷新居的好心情一定都沒了。難道除了成日抱怨之外,沒有其他的解決辦法了嗎?如果想訴諸法律的話,又會牽涉到哪些法條呢?
張建鳴與莊佳樺2位律師在此書中,便針對不同的住屋糾紛,分享法院中的實際案例,教導讀者在面對類似糾紛時,該採取的應對方式,以及可能會得到的判決結果。除了直接援引法院判決書報告,讓讀者能知道是依據哪項法條來判決的,2位律師也會用較淺白的方式,再一次解釋法官判決的理由和原因。即便是兩件類似情形的糾紛,但因為細微的事實差異,也可能產生不同的判決結果。譬如,同樣是凶宅的訴訟案,且死者皆為送至醫院急救後才死亡,但其中一案的死者為自殺,另一案則為他殺,前者法官判定住屋為凶宅,後者則否。
讀完此書後,相信讀者不僅能更了解與買賣房屋、住居環境相關的法律權利,未來在法庭內也會更清楚判決的邏輯。而其實不管是買賣方、住戶、房屋仲介、管理委員會,進法院解決糾紛絕對是最後手段。因此,若能事先了解住屋權利,往後便能預防權益受損,即便真的遇到麻煩,也能在溝通協調時多一份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