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狀況1,若長輩健康欠佳、或快要過世時才投保,希望讓身為受益人的子女領到多一點死亡保險金,這種動機明顯有問題。國稅局很可能會按實質課稅原則,針對受益人領到的保險金課遺產稅。
狀況2,長輩遺留財產龐大,若投保過多,身故後讓子女領到的死亡保險金,超過新台幣3,000萬元以上的金額,也要依最低稅負制課稅。
Q:最近看新聞,有房東不願意把房子租給老人家,可能擔心老人家沒有固定收入付房租,或在屋內受傷、意外,甚至死亡。這樣看來,老人家還是要有自己的房子比較好。之前政府說過要辦「以房養老」,現在消息都沒有看到了,麻煩你幫我們說明。 (網友 陽老師)
A:高齡者、獨居老人、弱勢族群、單親家庭,都是租屋市場中的弱勢,很多房東會有這樣的限制,就算政府要提出租稅減免或是租房津貼,但是作用不大。
所謂的「以房養老」,指的是「反向抵押貸款(rever semortgage)」制度,收入不足以度日,但名下有房產的退休老人,可把房子抵押給銀行或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再由該金融機構每月支付一筆現金,身故之後,抵押的房子就歸金融機構所有。這個做法,等於是在生前,慢慢把房子賣給金融機構,以換得現金。
這樣的政策,主要是補足政府社會福利制度的不足,在歐美國家實施已久。而在日本,有保險公司還會規畫「年金屋」,提供老年人退休後的生活所需。保戶繳交保費,年老後由保險公司提供房屋居住、生活費、醫療費等。但是隨著平均餘命愈來愈長,日本就曾發生保險公司因此破產倒閉的事件。
針對反向抵押貸款,台灣的銀行目前還是持保留態度,主因是在壽命延長的趨勢下,銀行資金成本可能超出預期,恐造成營運負擔。還必須考慮到抵押房子的價格波動風險、資金流動性、子女繼承等問題,因此必須有完善的配套措施,才有可能上路。
但也要注意,若真的實施以房養老,還要看你的房子夠不夠值錢。位於都會區的房子價格高,可以換到不錯的生活費;但是鄉下的老房屋,是不是值錢到足以養老,也是一個大問題!
小檔案_夏韻芬
學歷︰政治大學EMBA,輔仁大學社會學系
經歷︰非凡財經台《當代理財王》節目主持人、董氏基金會健康雜誌總編輯、《工商時報》、《中時晚報》撰述委員
現職︰中廣《理財生活通》節目主持人、三立《HOLD住財富好韻來》節目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