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7月1日上路的勞工退休金新制,雖有著「讓退休金跟著個人走」的優點,但仍有158萬名勞工,因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多年的考量,而維持用舊制, 或是選擇新制但保留舊制年資。可是,選舊制的人,你真能確保退休時領得到退休金嗎?
截至去年底,勞委會調查發現, 全國共有多達8萬多家公司,沒有為選用舊制的勞工開設退休金專戶,更遑論是按月提撥勞退金了。換言之,在這些公司工作超過10 年、20年的勞工,若現在想要退休,就很有可能會沒有退休金可領。
所以,若想拿到自己辛苦一輩子、應得的退休金,那選舊制者, 一定要了解這筆退休金的內容,知道你的雇主是怎麼準備?你幾歲時可請領?請領的條件是哪些?
如何提撥?
雇主額外提撥 每月全薪的2%∼15%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條件科承辦人林芷瑩表示,舊制的退休金提撥方式,與新制很不一樣(詳見表1),是由雇主依每月員工薪資總額,額外提撥2%∼15%的準備金,存放在雇主於台灣銀行信託部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裡,而這帳戶為雇主所有。
當有勞工符合退休條件與年齡, 向雇主請領退休金,雇主就從這專戶裡提領經過精算後的退休金金額,一次給付給勞工。
而這「薪資總額」,代表的是所有舊制年資者的全薪(也就是每月工資,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含加班費、伙食、交通津貼、業績獎金等)。
舉例來說,如果一家企業裡, 有3名員工仍然屬於勞工退休金舊制,薪資分別為3萬元、5萬元、10萬元,假設雇主自訂提撥率5%,則每月會有9,000元
(編按:(3萬+5萬+10萬) ×5%)的退休準備金,進入該企業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
由於提撥率只規定最少2%,最多15%,所以每月的提撥率全由雇主決定,勞工不得建議或決定。但林芷瑩指出,若因雇主提撥率過低,專戶中的準備金不足以支付員工請領的退休金,雇主或公司就必須補足。
如何請領?
必須在同一事業單位 工作達一定年資
林芷瑩指出,選用舊制者,必須在同一家公司工作達一定年資以上,再加上年齡的限制,才能請領退休金。而請領時,需符合以下3 項的其中1項:1.工作10年以上, 且年滿60歲;2.工作15年以上, 且年滿55歲;3.工作25年以上。
此外,若勞工年滿65歲,不管其工作多久,雇主都可以強制要求員工退休,並給付退休金。如果員工在未符合條件前就離職,就無法請領退休金,這筆錢就留在專戶中,當公司裡已無適用舊制之勞工或都已給付退休金後,雇主便可申請終結專戶,領回剩餘的款項。
至於員工可以領到多少退休金? 則計算公式如下:
退休前6個月平均工資×累積基數(月)=退休金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