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騎白馬,走三關,我改換素衣,回中原⋯⋯」當徐佳瑩邊唱邊走進《超級星光大道》舞台的那一刻,她那嘹亮、充滿情感的聲音,就深深的打動人心,不僅在2008年拿下冠軍,也因大受歌迷歡迎而能每1年就出1張專輯,2010年更同時入圍金曲獎6項大獎,一舉奪下最佳新人獎,唱作俱佳的實力備受肯定。
出道5年裡,徐佳瑩又是拿冠軍、得獎、出專輯,又開了不少場演唱會,收入大幅飆升。但工作上的快速成功,卻造成生活與金錢上的失速失序,所以問起她的存款,竟不到10萬元。可是,正在學記帳的她,已立下目標,要在2年內存到300萬元、在台北買房和父母一起住。但這位創意滿滿、偶爾搞笑、有時衝動的才女,究竟會怎麼做呢?
其實,在2008年參加歌唱比賽期間,徐佳瑩就多次表示,自己是來自台中一個很平凡的小康家庭;而她也曾多次上過鏡頭的父親,是位退伍軍人,母親則是家庭主婦。在家排行老三的徐佳瑩,印象中家裡的經濟並不好,所以儘管父親有拿到退休俸,但仍不敷家用,而必須繼續工作。
因為期望徐佳瑩等4個孩子長大後有穩定的生活,徐爸爸在她16歲時,就鼓勵她報考護專,好成為收入穩定的白衣天使。這份工作雖然能讓日後生活衣食無憂,但對徐佳瑩來說,能與靈魂產生共鳴的,還是音樂。
23歲那年,徐佳瑩在醫院實習3個月後,院方告訴她,轉正職必須簽2年的合約。她心想,雖然不討厭護士的工作,但這2年合約一簽下去就跑不掉,她很抗拒,因為當時的她,更想趁年輕時,實現自己對音樂的夢想,於是她在沒有告訴父母的情況下,辭掉工作北上。
以前沒有危機意識 不知不覺花光錢
徐佳瑩才剛到台北,就在朋友建議下,參加當紅的選秀節目——《超級星光大道》第3屆的比賽。她回想起比賽這段日子,雖然製作單位有提供住宿,但因為沒有收入,吃和交通等生活開銷,得靠自己想辦法。但她還是覺得很開心和值得,結識了一群愛好音樂、有共同目標的參賽者。這段沒有收入的日子,雖然辛苦,卻也甘之如飴。
經過半年多的比賽,她榮登冠軍,而拿到的225萬元獎金,第一件事就是替爸爸還掉房貸190萬元,剩下的35萬元,她留在身邊當生活費,耐心的等著發片機會。
比賽結束,踏出製作單位提供的住宿飯店,徐佳瑩知道,自己在台北必須要找個像樣的地方住下來。於是就和哥哥在南港合租了一間房子。房租雖不算很貴,但因為沒有家具,她就一口氣花了12萬元買床、桌椅等等。
而剩下的20多萬元,也沒能留住多久。因為在等待出片、後續錄音的一年中,不知不覺地用光了。對於收支,徐佳瑩說自己的第一次收支概念來自於父親的教育。「小時候,爸爸曾親手砍下一節竹子,做了一個存錢筒,要我一定要養成存錢的習慣。」之後還幫她在郵局開戶,要她好好管理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