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實施3方向改革
延後破產時間
當警告一出,韓國決定大力改革,於是採取三管齊下的策略:
1.提高保險費率,1993年把保險費率提高到6%,到1998年再增至9%,等於10年內,保費就成長了2倍。
2.所得替代率開始調降,1999年降為60%,2007年到50%,到2028年更會降到40%。
3.延後給付年齡,2013年起調高到61歲,並且每5年再延後1歲,2033年延長到65歲。在勞保年金財務精算報告中也建議,要朝這方向改革,只是受限諸多因素,台灣一直無法進行。
反觀韓國,改革之餘也不斷主動向民眾宣導「不改革,國民年金將破產」的危機,另一方面則設計基礎老年年金的配套措施,讓因所得替代率降低而年金減少的低收入戶老人,另有固定給付的收入,改革才得以順利推動,初步化解國民年金會在2047年破產的壓力。
儘管制度做了改革,減輕了退休基金的財政壓力,但對個人而言,在退休時,恐怕仍得面臨不小的資金缺口。
7月底時,2012MDRT東南亞主席宋聖浩,在來台參加台灣MDRT年會時,接受《Smart智富》月刊專訪,他指出韓國嬰兒潮世代已退休族,有不少人因退休前未準備足夠的退休金,或是退休後手上只有房子,受房地產下跌影響,變賣困難、缺乏現金流,在生活壓力、心理不全安感升高之下,為賺取收入,只好再找工作,但多半只能做大樓管理員,或開計程車等。
「為避免年輕人未來走上這樣的路,韓國政府就增加企業退職金的功用,並教育年輕人,要提早存退休金。」宋聖浩說。
像韓國就實施由企業為主導的退職年金,固定從薪資中扣除一定比例存為勞工退休金,並立法明定雇主不可任意挪用,勞工不可以隨意領取,這與台灣勞退制度的精神和設計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