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依財政部版本,可以節稅或遞延繳稅的方法有哪些?
若按財政部版法條通過,人頭戶一定增加。另外,因外資不用課稅,因此大戶或企業到國外設立紙上公司的情況一定大增,台灣行之多年的「假外資」情況將更嚴重。
還有,因證券、期貨交易所得、虧損可互抵,有不少大戶想出利用期貨避稅、調控稅金方法,例如:
1.布局同價位多、空單,於今年底平倉獲利、虧損部分留在隔年度再平倉:假設2013年就要實施,那麼可利用期貨交易可同時布多、空單特性,獲利一邊在2012年12月31日先平倉,虧損部分留在2013年1月2日平倉,製造2013年度大筆虧損,可供未來3年抵扣。
比如在12月初同時買進台指期1月、賣出台指期2月合約各1,000口在相同價位8,000點,12月底指數上漲到8,200點,即在12月31日先平倉1月合約、獲利4,000萬元,待1月2日再把2月合約平倉,就有4,000萬元虧損額度可供抵扣。不過這個方法只適用在新制上路前的最後跨年。
2.當獲利已逾課稅門檻,同樣布局同價位多、空單,先把虧損平倉:也就是在跨年度的前後同時做多與做空指數期貨,調整控制你每年繳稅的多寡。
例如你到12月結算發現今年獲利已逾免稅門檻,即可買、賣同價位、不同月份台指期貨,並在12月31日臨收盤前,先把虧損一邊平倉,供當年度獲利扣抵;獲利的一邊待隔年再實現,即可延後一年繳這筆獲利的稅款;此法每年可用。
3.改交易新加坡摩台期:財政部版期所稅限在台灣交易的期貨商品所得要課稅,交易人可改交易新加坡摩台期,走勢與台指期十分相近,又不用被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