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證所稅、期所稅開徵版本公布後,為台北股市投下一顆巨型震撼彈;投資人議論多、疑問也多。究竟財政部版本和市場原本預期的差距在哪裡?爭議在哪裡?個人持股本採「先進先出法」怎麼計算?投資人可以如何避稅因應?
《Smart智富》月刊針對投資人對財政部版的證所稅開徵草案,最常出現的8大問題,一一為你剖析釋疑:
Q1.原傳言個人證所稅會納入最低稅負制,但現採「分開計稅、合併申報」,是什麼意思?法人為何仍採用最低稅負制?
財政部實施的「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即市場慣稱「最低稅負制」),是希望適用租稅減免而不用繳稅的高所得者,都能繳納最基本稅額。營利事業(也就是法人)原來最低稅負門檻為200萬元,其中已包含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不過這次財政部擬將200萬元免稅額降為50萬元,稅率由10%調升為12%。
針對股市獲利豐厚者
課徵門檻下修至300萬元
原本個人最低稅負制門檻為「應稅所得及免稅所得合計大於600萬元」,主要課稅範圍是:未上市櫃股票、海外所得、保險給付、現金捐贈,但不包括證所稅及期所稅,一般原預期證所稅可能納入最低稅負制開徵,但財政部認為最低稅負制之600萬元扣除額過高,無法真正鎖定股市獲利豐厚者,因此決議另外修定「所得稅法」,另訂證券及期貨交易高所得者課稅門檻為300萬元,並採「分開計稅、合併申報」方式,連同個人綜合所得稅一併報繳。
「分開計稅、合併申報」是說個人在報稅時,除原有的綜合所得稅(即目前每年5月所申報的個人所得稅),另外還要再加算證所稅、期所稅。
綜合所得稅是依個人綜合所得淨額多寡,採累進稅率,仍和原來申報方式相同,後者則是要計算證券、期貨交易所得,在扣除交易成本及必要費用後,若超過300萬,超過的部分就要交20%的單一稅率。綜合所得稅與證所稅、期所稅的稅金要一併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