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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智富月刊146期
沒立憑據、怕傷和氣……
借親友的錢 如何討回來?
撰文者:林雅惠
201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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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不回來的金額方面,55.2%的受訪者回答「在10萬元以下」,代表小額借貸且回收不了的機率偏高,「金額不大才好借,也因為金額不大,就算日後還不出來,也不會感覺欠人家太多人情。」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王麗文說。
小額借貸難拒絕 又因信任未留下借據
也因為金額不大,有錢的一方相信對方「這一點錢一定還得出來」,所以就沒開立借據或任何證明;根據調查,高達73.8%的受訪者表示,「因為信任對方,所以沒有留下證明。」
借錢給對方的原因,有42%的受訪者是「相信對方一定會還」,40.1%的受訪者表示「一時心軟」。王麗文指出,通常借貸的理由有兩種,一種打溫情攻勢,說要幫小孩繳學費,或小孩生病亟需醫藥費等等;另一種是代墊款項或是臨時周轉等等,目的在於讓有錢的一方相信自己「只是臨時沒現金,很快就會還錢」。
「通常一時心軟借錢出去的人,就知道這筆錢可能要不回來了,但又不得不借。」王麗文說,這情況可能發生在感情很好的親友,或者是商場上經常往來的對象,屬於有利益關係的人,不借又不好意思。
至於錢借出去卻討不回來的難處,接近78.9%的受訪者都指向,最難就是「怕傷感情,不知道如何開口」。「其實這種人最煎熬,心理承受懊悔、自責、被騙等多重負面情緒;另一方面又擔心被另一半或家人知道,可能會使情況更為複雜。」張老師基金會林奕辰說。她鼓勵被倒債的人要勇敢說出來,找個可信賴的人或機構,抒發心中的壓力,不要一味地沉浸在懊悔當中,容易想不開。
會因為想收回借款而走上法律途徑的人,僅有2.3%。「要告,就要有證據,而且通常走完第一審,至少也要花半年到一年。」李永然說。況且,律師費或者打訴訟的相關費用不便宜,如果借貸的金額不高,很多人寧願放棄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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