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存金子,1971年,我還開始買儲蓄險。那時候我已經做到紡織廠的領班,薪水和加班費一個月可以領到2,000元。剛好有保險公司的業務員來工廠推銷保險,說只要每季繳1,000元,繳10年,這張保單就可以讓我領回5萬元。
5萬元,大概是我兩年的薪水,對我來說,是筆大錢。而且我算算,10年全部保費繳4萬元,等於多賺1萬元,所以,在金子之外,我又想辦法擠錢出來存保單。
婚後,我和先生先在新莊工廠附近租房子,而且連著兩年生了兩個孩子。不過,小兒子一出生,背上長了一片血管瘤,瘤愈長愈大,孩子卻愈養愈瘦。我們帶著孩子到處求醫,親朋好友都不看好這孩子的病,好不容易養到4個月大,有醫生願意幫孩子開刀,才救活這孩子。
那時候,還沒有健保,小孩子開刀、輸血、住加護病房,要花很多錢,前前後後花了10多萬元。我和我先生不但花光存款,我還賣掉不少婚前存的金條,再向工廠預支薪水,才夠付孩子的醫藥費,這是我第二次大筆賣出黃金。
先生怪我為什麼賣金子而不去向親戚朋友借錢?我告訴他:「人在窮的時後,鬼看了都會怕!」小時候家裡窮,親戚朋友看不起我們,所以我不喜歡求人。孩子開完刀那一年,我們夫妻倆幾乎是口袋空空,但是「人不怕窮,只怕懶」。我心想,在工廠上班,只要肯加班,一定有錢賺。所以我就拚命加班,多賺的加班費再存起來。
買屋不貸款,賣金子補貼
轉手幾間房,賺到差價
很多人覺得存錢很辛苦,但我從來不覺得,因為我知道沒錢的日子更辛苦。我除了存金子、存保單,還存房子。那時,房租一個月要800元,我覺得很划不來,所以夫妻努力存錢。1979年小兒子不到3歲,我們又存了10萬元,還有幾兩金子,於是去訂了一間預售屋,先繳頭期款,再分期繳工程款。我邊繳邊存,再加上那時候美國和蘇俄「冷戰」,金價一路從一錢600元漲到3,000元,只要遇到繳工程款的錢不夠,我就賣一點金子貼補,就這樣前前後湊了13萬元,買下人生第一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