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賈靜雯嫁入豪門4年,不但沒有因夫而富貴,還因感情破裂、互爭女兒監護權,打起離婚官司,甚至今年6月初,先生孫志浩更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要賈靜雯給他2,600萬元。多金的豪門竟向苦撐家計的媳婦要錢,引起社會一片譁然!
這樁大新聞,讓人們驚覺兩件事,一是能嫁娶豪門,不代表一定能穩享幸福和財富;二是當夫妻翻臉離婚要爭產時,不一定是錢多的人要分產給錢少的,而是看誰比較懂法律的規範。
但你懂台灣的夫妻財產制度嗎?你和另一半又是屬於哪一種呢?根據民法親屬第四編中,夫妻財產制有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兩種,其中的約定財產制又分為共同財產制與分別財產制,如果你們沒有特別去登記,就屬於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才有分配請求權問題--各種夫妻財產制比較 搞懂夫妻財產制 破解4大迷思 從《Smart智富》月刊與Yahoo!奇摩理財網合作的調查顯示,有高達89.7%的受訪者並未就夫妻財產制度進行登記;能理性面對金錢,採取分別財產制者約7.3%,願意與另一半共享財富的夫妻檔則僅3%。
「夫妻離婚最常因錢的問題擺不平!」友緣社會福利基金會執行長廖清碧說,會造成金錢糾紛,多數是因不清楚夫妻財產制度的規範或是平常疏於溝通所致,到了要談離婚時,才發現「怎麼跟自己想的不一樣?」
到底大家對夫妻財產制有哪些錯誤觀念?根據調查結果顯示,有以下4大迷思:
迷思1》自己賺的錢,不需要分給對方?正解:若適用法定財產制,離婚時就需分產如果不是登記分別財產制,那麼夫妻對家庭就有共同責任義務,也應該分享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