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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智富月刊137期
她,買賣過200間房子,手握40間出租
30歲前靠房產 滾出千萬身價
撰文者:郭莉芳
200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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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房仲期間,張美美看多了投資客手上囤積太多房子,資金周轉壓力大,因此她設定的目標是淨利20%,能快速賣出最重要,只要時間拖過3個月,就會卡住周轉金。
為了搞懂買賣房子的學問,張美美還曾到銀行的放款部門工作1年,學習銀行審核信用的標準,順便打好關係,未來若有繳款不正常的斷頭戶(編按:貸款人因無力償還房貸,而遭銀行或法院拍賣的房子)出現,也可以馬上通知她。
投資失策》房子賣不掉身背30萬利息
因為剛開始幾次出手,都能順利成交,等資金累積較多後,張美美平均手上有10間房子等著轉手買賣。尤其剛開始的幾年都很順利,再加上銀行衝刺消金業務,還推出百分百房貸,也就是買方不須投入頭期款,可以用房子跟銀行全額貸款,房產交易更是熱絡。
但94年一場雙卡風暴,出現骨牌效應,銀行緊縮放貸,尤其是對套房貸款人的信用審核從嚴,張美美決定放棄套房市場,轉向透天厝市場。
自認買賣透天厝是不會錯的選擇,她自備300萬元,貸款1,200萬元,買了兩棟並排透天厝。然而這兩間房子卻賣了1年都賣不掉,光本利攤還的房貸1個月就要10萬元,空置1年下來,等於繳了120萬元的房貸。這還不包括其他手上待售的房子,算算加起來1個月要湊出近30萬元來繳房貸。
「那時候真的壓力很大,怎麼也想不透,怎麼會透天厝反而賣不掉?但是我不能一直被利息追著跑,坐吃山空。」這是張美美第一次投資失利,親戚點醒她趕緊止血,不要只想到賺買賣價差,卻賠了利息。於是張美美把手上10間100多萬元的公寓或大樓產品賠售套現,紓解房貸繳款壓力;單價高的兩棟透天厝則借了50萬元做最後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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