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最低稅負制者,取其高來納稅
一般稅額與基本稅額計算公式 如果你適用最低稅負制,則可以用公式B計算。哪些人會適用最低稅負制?就是你的「特定保險給付」、「未上市證券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員工分紅配股時價超過面額的金額」等,這4個項目早在2006年(民國95年)就實施了,再加上「海外所得」等共5項,這些基本所得額加總起來要超過600萬元,才需要課稅。很多人以為是海外基金要課稅,這根本是錯的。
此外,海外所得包含「國外薪資」、「海外基金收益」、「證券交易所得」、「執行業務所得」等共10項,其中,與海外基金有關的「資本利得」,是要100萬元以上才會納入課稅範圍。如果你當年度海外的資本利得賺了98萬元,也不用納入海外所得範圍。
按前述兩個公式計算完後,再去比較哪個數字比較高,取其中較大的繳稅。最近我問過很多人這個新稅制的問題,結果,沒有一個人會被課到稅,所以大部分的人根本不必擔心。
更有人說,長期定期定額買海外基金的人要注意會被課稅?這更是個錯誤觀念。舉例來說,假設你適用的所得稅率為21%,你連續定期定額投資海外基金20年、以年報酬率20%來計算,你投入的本金必須達到2,784萬元,才有可能被課到稅,而且,只有在實現獲利那一年才要課稅。問題是,定期定額的投資人很少有做20年都不獲利贖回的,所以定期定額的基金投資人被課稅的機會是微乎其微。
我要再強調,新稅制不是海外基金要課稅,而是最低稅負制課稅,所以你只要搞清楚你是不是最低稅負制課稅的對象,如果不是,根本不用擔心。而且,根據統計資料,目前全台灣只有約1萬5,000戶家庭適用最低稅負制,只有收入在金字塔頂端的人才會遇到,大家千萬不要自己嚇自己。
特別是定期定額的投資人要注意,不要沒搞清楚稅制就慌亂把手中海外基金贖回,等到明年市場回升,再衝進場,又套在高點,那才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適用最低稅負制者,取其高來納稅,一般稅額與基本稅額計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