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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智富月刊117期
用最少的錢,保障最擔心的事
善用附約套餐組合 防癌險萬元就夠
撰文者:梁夏怡
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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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癌症險理賠率居亞洲之冠,賣一張賠一張的窘況讓保險業者苦不堪言,因此從去年9月起,終身防癌險不再「理賠無上限」,業者更紛紛調漲保費,如今想要買到「便宜又大碗」的防癌險,只能靠消費者多
精打細算了。
三商美邦人壽協理浦中敏指出,現有防癌險商品都會設定一個理賠總額上限,只是依有無內含壽險成分,又可分為帳戶型與倍數型兩大類,差別就在於沒有使用完的理賠餘額,帳戶型商品會以身故保險金的形式給付給保戶,而倍數型商品則不會退還。
也因為沒有加入壽險成本,故倍數型商品相對較便宜,可以用較低的保費來轉嫁風險。
目前市售終身防癌險種類多、給付項目大不同,當中的保費差異相當大,因此選購時最好是回歸個人需求與預算考量,以免過高的保費形成個人經濟負擔。
當成壽險附約 不僅便宜又有彈性
如將市售防癌險以1萬元保費為基準,比較在相同保費下所能買到的保障內容,可發現,想在1萬元左右買到防癌險,大多是倍數型商品;帳戶型商品年繳保費通常要2萬元起跳,預算有限的消費者不妨參考以萬元防癌險作為基本款選擇。
目前市面上的倍數型防癌險以附約形式居多,也有部分保險公司同時推出主、附約,差異在於主約可單獨購買,而附約須附加在壽險主約之下。這點看起來像是限制,但浦中敏認為反倒是附約較具彈性的地方,因為消費者可依照個人需求調整壽險額度,不像主約的壽險金額已被限制住。台灣人壽新營通訊處區經理鄭春英也表示,防癌險主約可以附加的契約較為有限,而以一般壽險作主約的彈性較大,附約選擇空間也較大。
有的防癌險主約會提供癌症身故理賠,有的則是多出幾項給付內容,所以保費也會比附約稍貴,例如台灣人壽的防癌險主約就沒有癌症身故理賠,而是改以繳費期間每年一次免費癌症篩檢、癌症醫療生存保險金等形式來給付,這是購買前要斟酌考量個人需求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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