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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智富月刊109期
交屋後發現坪數縮水,可以要回差價嗎?
撰文者:Smart 編輯部
2007-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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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之前買的預售屋終於交屋了,但是拿到權狀後,和當初合約書比較,發現房屋面積的記載有些問題,合約上標明的房屋面積是27.24坪,但是權狀坪數.登記卻只有26.97坪,由於每坪單價不低,是否可以跟建商要回差坪的金額?(北投 Frank)
A:根據目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針對「房屋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規定,如果在房屋買賣後,發現房屋面積有誤差,誤差在1%以內者(含1%),買賣雙方互不找補,也就是賣方不用補償。但是如果超過1%以上,不足的部分.,賣方就應該負擔。反之,如果實際坪數大於合約的1%以上,買方也需補繳差價,但最多負擔2%。
從Frank提供的坪數資料計算,坪數誤差為0.99%,未達規定的1%,若想向建商追討,可能會無功而返。
針對1%互不找補的規定,消基會認為這樣的規定對於買方並不公平,建議消費者在購買預售屋時,一定要審慎閱讀契約條款的全部內容,並且要求代銷公司將建物坪數、每坪單價、公設比率與項目,都要書寫清楚,以便在發現坪數不足時,可做為求償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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