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婚前我就跟老公協議好,他每個月的薪水都交給我管,每個月只留2萬元給他當零用錢。最近我收到一份英文的文件,雖然寫的是老公名字,但我擔心是海外詐騙集團,趕緊拆開來看,才發現老公竟然買了一份境外投資型保單,也沒跟我商量就買了2萬美元。我問他到底哪裡來的2萬美元,老公才說是他從每月零用錢一點一滴省下來的,他看到同事買這張投資型保單,績效很不錯,才決定投入,沒想到投資半年就已經虧損15%。
我原以為只有女生會藏私房錢,沒想到老公竟然也背著我藏錢,會不會他其實還有其他私房帳戶,我是不是該把他零用錢砍半,只留1萬給他就好,才不會搞怪。
答:千萬別這麼做,夫妻之間不管是誰主導財務大權,都建議要保留一點財務支配權給對方,而不要讓對方喘不過氣來。正如物極必反的定律,管得愈嚴,愈想找地方藏錢,或是乾脆隱瞞收入狀況,虛報數字,這對婚姻與全家財務來說,都不是件好事!
女權主義者吳爾芙曾說:「經濟獨立的女人才有真自由。」其實不管是男人或女人,都希望擁有支配金錢的自由,而不是被另一半管得死死的,不僅每個月可以花的錢有限,連買貴一點的東西都要先跟另一半報備,一點尊嚴都沒有。
《Smart智富》月刊曾經做過一個調查,約有47%的人都有存私房錢,沒有存私房錢的人中,約有6成是因為自己就是家裡的財務大臣,沒有存私房錢的必要。之所以要存私房錢,約有接近50%的人主因是「有專屬自己的錢才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