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中最沉重的負債通常就是房貸,動輒數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但是辦房貸過程繁複,契約書條款又「落落長」,民眾若沒有花時間仔細閱讀、了解各項權利義務,一不小心就會誤蹈銀行的陷阱。因此,辦房貸前,一定要懂得避開以下9大陷阱,這樣房貸才會辦得「無後顧之憂」。
陷阱1 提前清償,以原核貸金額計算違約金
和女友相戀10年的Eric在新竹科學園區上班,日前在新竹縣竹北市買了新居,他向經常往來的銀行申辦房貸,繳款3個月之後,發現其他銀行利率較低,因此想要轉貸。未料原貸款銀行宣稱契約上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只要提前清償或轉貸,都必須支付違約金,而且要以原核貸的金額計算。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前召集人、現任地政士全聯會理事長王進祥表示,Eric所遭遇的問題,是許多房貸族都會碰到的情形,消費者在辦理房貸後,若突然有一筆資金可以提前還款,或是發現他家銀行利率較低而想轉貸,許多銀行都會收取提前清償的違約金,目前一般規定為借款餘額的1%,但所謂的「借款餘額」,其實是大有玄機!
例如有消費者向銀行貸款了100萬元,還了30萬元以後想要轉貸,原以為違約金為借款餘額的1%,也就是7,000元〔(100萬元-萬元)×1%〕,但銀行卻推說未滿6個月,須以原核貸金額來計算,意即不管剩餘的貸款金額為多少,只要達到會被收取違約金的條件時,都必須以當初核貸的金額來計算或是往前推算,消費者若堅持轉貸,只能自認倒楣。
破解招數:選擇房貸產品時,注意是否禁止提前清償,在簽約時注意有無相關條文,如果房貸說明提前清償不違約,但是合約條文卻有其他規定,必須要求業務員立即更正條款。
陷阱2 利率變更,未告知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