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買房權利金簡單看懂權證
大華看上了某個地段的房子,覺得2個月內一定會漲,但手頭上又沒有100萬元可以用來買房,於是就預付給仲介10萬元(就像權證的權利金),買下「在2個月內用100萬元購買這間房子的權利(權證)」。
狀況1》房價在1個月後真的漲了
因為房價上漲了20%,而看好房價還會繼續漲的人,就願意和大華以20萬元的價格買進這個買房權利。如此大華不需拿出100萬元或是頭期款,就可以參與房價上漲的好處,且因為槓桿效果,計算出來的報酬率又更高。
狀況2》房價1個月後下跌了
即便看錯方向,1個月後房價下跌20萬元,如果大華當初是用100萬元買房,就會現虧20萬元,但因為他是支付10萬元的權利金,最大損失就是權利金歸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