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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新的年度開始,金管會對於重大疾病險,會重新定義為甲、乙兩型,甲型包括「7項重度疾病」,乙型為「7項重度+4項輕度」的重大疾病保單,哪種比較划算?我的薪水已經5年沒有增加過了,生活壓力也很大,到底要不要保呢?
(網友Amanda1103)
A過去傳統對於重大疾病的認定,包括癌症、腦中風、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腎衰竭、癱瘓、重大器官移植(骨髓移植)手術等7大項,但卻不是被保險人罹患其中一項就可獲得理賠,所以常造成保戶與保險公司間的爭議。
重大疾病,首先要符合「重大」的定義,且必須符合保單條款規定的條件。例如,不是所有癌症都理賠,像是原位癌是除外的,因為這是可以被治癒的癌症;而心肌梗塞,必須經醫師診斷出有心電圖異常、心肌酶異常及典型胸絞痛,這3個條件都要達到,才符合「重大」心肌梗塞的理賠。
醫學專業加上保險的契約條件,與消費者的認定大不相同,衍生的問題自然也不少。如今主管機關的新制,將針對重大疾病的定義與範疇做分類,標準化之後,期待未來理賠糾紛也會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