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通膨時代來臨的時候,你應該當債務人,別當債權人!」這是美國知名避險基金公司特雷西(Traxis Partners)經理人畢格斯(Barton Biggs.),在10月底《美國新聞週刊》(代ewsweek)一篇專文中提到的抗通膨方法。
借人100萬元 15年後只值50萬
債務人?債權人?說白話一點,其實就是告訴大家,在這個時代,千萬不要借錢給別人,但可考慮借錢當負債人。
為何不能借錢給別人?除非你借錢給人的利率也會隨物價上漲而調整,否則借給別人100萬元,通膨率卻一直維持在5%以上,現在的100萬元,在15年之後,價值只剩50萬元。
那為什麼可以向別人借錢?畢格斯舉了一個例子說明:在通膨時代,房租上漲比升息快,所以向銀行借錢買房子再租給別人,絕對是划算的投資。
亞太全球證券投顧總經理張夢翔也認同畢格斯的看法,尤其台灣的利率低,「現在是可以做適度的借貸」。不過,張夢翔強調,借來的錢必須有好的運用。「如果你沒把借款花在好的投資或抗通膨的工具上,你等於同時讓現在的錢和預借的錢都在縮水,而且還要付利息,你會比別人窮更快。」寶來證券香港分公司副總裁歐宏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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