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萬卡奴一屁股的債該怎麼辦?主管機關目前共提出「債務協商機制」、「破產法」及民法「利率上限下修」等解決方案,每種方式各有利弊,條件也各不相同,但最大的共同點是,有誠意還款的人,都可減輕負債壓力;想「賴」帳的人,任何一種方式都討不到便宜。
3類債務人,參與協商機制各不同
根據銀行公會規畫的債務協商機制,參與協商的債務只限於2005年12月15日以前,現金卡、信用卡、信用貸款等產生的無擔保債務,金管會估計人數約在50萬人左右。該機制將債務人分成3大類,各有不同的處理模式:
第一類是「有誠意但沒有能力還款的人」。銀行採取「一致性」或「專案協商」2種還款方式。「一致性協商」的條件是,如果屬於逾期超過1個月、且負債比25倍以上(即負債為月收入的25倍),最低給予80期零利率;逾期1個月內、且負債比25倍以上,則分5種期數,利率3.88~12.88%,最後協商條件由最大債權銀行決定。
至於「專案協商」方案的對象,是指逾期1個月、但負債比低於17倍,或者與銀行無法達成一致性協商者。
而有特殊情形,也可透過專案解決,例如本身雖有還款能力,家裡卻有失能者要照顧,就可以透過專案取得有利還款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