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把高科技產品拿來創作,會出現什麼令人驚豔的作品?
是的,你沒看錯!高科技產品已經成為藝術創作的媒材,而不僅僅是用來記錄或播放的工具。早在六○年代,就有藝術家嘗試以「數位規格設備」為素材,包括錄影帶、錄音帶、唯讀光碟、硬碟、網站、投影機等新興媒材來進行創作,名之為「新媒體藝術」。經過了40年的積累與發展,這些運用高科技產品所創作出來的作品,已成功跨越媒材界線,為觀賞者創造出豐富的感官新體驗。
法國龐畢度藝文中心可謂新媒體藝術的超級寶庫,它典藏了1965年至2005年間西方最重要的錄像、影音及錄像裝置作品。其中又以投影機創作為最,不但突破藝術空間的極限,視覺藝術的潮流更反過來帶動投影機更多元的應用,堪稱「科技帶動藝術,藝術反饋科技」的完美結合。
4月29日起,台北市立美術館特將龐畢度中心所典藏的32件經典錄像創作引進國內,配合BenQ所贊助提供的專業投影設備,為台灣的朋友們鋪陳一場視覺與聽覺的極致饗宴,一睹科技與藝術互放的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