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選股原則上,我以巴菲特(Warren Edward Buffett)為師,但在投資方法上,我和巴菲特的原則就不太一樣了。
巴菲特說:「從不購買價格並不明顯低於公司價值的股票。」
當「價格<價值」,是巴菲特買進時所要求的安全邊際,當合理或便宜價格出現之前,他會耐心等待,而因為他夠專心和專業,所以他可以等到、買到和賺到。
「拿股票不拿鈔票」,才能真正克服長期虧損
但若是散戶要學巴菲特,通常都會是這樣的狀況:大部分的時間,好公司不是「價格=價值」,就是「價格>價值」。也就是說,「別人恐慌,你要貪婪」的時機並不常見,那麼也就很難發揮安全邊際的偉大功能。因為一直想著「買更低、賣更高」的價值投資,一直等待的便宜價沒來,於是你1年沒買、2年沒買,甚至5年都沒買到,你手中無股,卻有了虧損!
為什麼?一般人對虧損最直覺的定義是買高了、買貴了。例如買進價是37 元,結果現在市價是17 元,虧損了20 元。
可是,為了等待便宜價而閒置在銀行的資金,雖有定存利率2% 的收益,但也有通貨膨脹率2% ∼ 3% 的貨幣購買力損失,很多人對此無感,但這就是另一種長期虧損,也是真正的虧損。所以,我認為,「拿股票,不拿鈔票」才是真正克服長期虧損的方法。
而市場除了不斷展示3種價格選擇,即「價格<價值」、「價格=價值」、「價格>價值」,也不斷展示了時間選擇。如果你只看價格選擇,又執著於不要虧損,為了保護本金,錯過了第1 年的獲利,也會錯過3 ∼ 5 年的獲利機會,那麼你其實是選擇了「不要虧損=不要獲利」。
而我選擇的是,價格和時間一併考量。其實虧損並不可怕,相當大幅度的價格虧損(帳面損失),到最後會屈服於「時間的複利效果」之下(帳面損失並不是真正的損失,真正的損失是你投資的公司破產了,所以好公司始終擺在第1 位)。
我舉個例子做試算比較:
1. 按年買:從2002 年開始,每年在6 月最後一個交易日,以收盤價買進亞泥(1102)、統一(1216)和正新(2105)各1 張,第1 年投入資金只有5 萬5,750 元。然後一路買到2011 年時,因股價漲了,當年投入資金增為16 萬5,100元(詳見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