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祝瑞建議,可以運用保險機制,分6年或是10年,每年都存下一筆子女教育金,12歲或16歲期間若需要補習費時,可以從保險每年給付的生存保險金支付,讓子女教育金達到「專款專用」的目的,若是行有餘力,這筆資金還可累積下來,直接作為小孩大學或出國留學的學費。
由於增額終身保單的每年保價金累積金額是確定的,可以作為子女教育金的打底功能,以中國人壽美富年年外幣終身保險為例(詳見表2),若小孩7歲開始投保,年繳保費3萬1,910美元(約合新台幣95萬7,000元),繳費10年,總繳31萬9,100美元(約合新台幣957萬元),但從16歲開始,就可以每年領到生存保險金9,000美元(約合新台幣27萬元)。
若一直沒有使用,這筆錢到了22歲已經累積到6萬3,000美元(約合新台幣189萬元)可作為出國學費,同時,每年還可繼續支領生存保險金9,000美元作為出國留學的生活費。
如果子女要出國留學時,本身的工作收入良好,還可以不動用,繼續累積。3年回國後,保單價值已經達到33萬7,000美元(約合新台幣1,013萬元),可以作為子女結婚金或是創業金。
而且,這張增額終身保單還有一個優點,就是受益人可以更換。以這張保單為例,若出國留學後,父母認為責任已了,也可將這張保單的生存保險金受益人更改為自己,將每年的生存保險金9,000美元,作為自己的退休養老金。
為了避免父母在繳費期間身故而影響該教育基金保單的效力,洪祝瑞建議父母,可以再幫自己投保定期壽險,以支應萬一父母身故,無力繳交終身保單。以40歲父母投保1,000萬10年期的定期險為例,女性每年需繳交保費約2萬8,600元;男性每年需繳交保費約5萬8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