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詹姆士寧可選擇自己住在8,500元房租的房子裡,而把寬敞、舒適的新房子租給別人,賺取房租的收益。利用房客每個月繳納的房租,幫他繳房貸,甚至每個月還能多賺到一筆收入。在本薪不變的狀況下,加速資產的累積,而這筆資金還能當作下一間房子的購屋金,開創更多的房租收益,以房養房。
以房養房的策略,是用第1間房屋的租金收益累積第2間房屋的購屋金,第3間的購屋金則是利用第1、2間的租金收益累積,因此隨著房屋數量增多,累積出下一筆購屋資金的速度就愈快。
2. 偏好機能完備區,出租或轉手皆易
為了確保每個月能有固定的房租收益,詹姆士對於物件的地點非常要求,但檢驗方法卻非常簡單,「我只挑一講出地點,大家就能夠馬上聯想到的房子投資。我覺得地點對,至少就有80分,不太可能會賠錢。」詹姆士說。因此他挑選的物件,幾乎都位於捷運站或是大型公園的附近,如捷運新埔站等地。
且他不愛投資新開發的新市鎮,反而偏愛生活機能已完備的地區,出租上也較為容易。詹姆士說明,像是中和四號公園周邊的資源就很豐富,不僅有圖書館,還有大片的綠地可供附近居民使用,「(這樣的地點)我自己都很喜歡,所以如果我之後想要把它釋出,就算加一點價格,我相信還是有很多人可以接受。」詹姆士說。
3. 善用房貸寬限期,放大資金靈活度
詹姆士能快速利用房租收益累積資產,除了他的租金收益率高以外,另一個因素則是善用房貸寬限期只繳息不還本,擴大自己的資金靈活度。他在2005年買進第1間房子的時候,房貸利率已下降至2.3%左右,而從事業務工作的詹姆士原本的年收入,就比一般上班族高,因此就算房屋租不出去、每月本利攤還的房貸償還金,他也有辦法負擔,但他仍選擇申請房貸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只償還利息而不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