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最初的要保人,其女兒或兒子在105歲前身故,孫子輩可以領到上一代的保險理賠金,金額即是各張保
剩餘的保單價值金
【◎要保人:變更為女兒與兒子 ◎被保險人:女兒與兒子 ◎受益人:法定繼承人或孫子輩】
規畫重點:最初的要保人身故前,要先把保單受益人改成法定繼承人或是孫子輩,萬一子女身故,理賠金直接給孫子,可不被課徵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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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退不退休,寶姊都能月領5萬元,因為她在退休前還有工作收入可以支應房貸,退休後若賣出店面,把收益轉進固定收益型產品,依然能擁有退休前的收入。說明如下:
情況1》退休前→非工作收入已超過總收入一半
◎工作收入約4萬元
◎非工作收入約4萬5,750元
保單還本金每月1萬3,750元+債券基金利息約1萬元+(租金-房貸利息≒2萬3,000元)
每月共收入8萬5,750元
情況2》突然失業或提前退休→把店面賣掉
◎店面賣價3,200萬元-未償還房貸總額約760萬元=2,440萬元
2,440萬元放入固定收益約2%的穩健型商品,每月收益約4萬元
◎保單還本金每月1萬3,750元
◎債券基金利息約1萬元
儘管沒工作,每月收入仍有6萬3,750元(尚未計入勞保老年年金與日後的勞退年金收入)
小檔案_寶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