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到「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這幾個字,不熱中公共事務的住戶,大概都是興中公共事務的住戶,大概都是興公共事務的住戶,大概都是興趣缺缺,認為事不關己。其實,管委會掌管著社區運作的制度,跟每位住戶的權益息息相關,甚至一個良好的管委會,還能夠提高房價。
舉例來說,建商在推案時,為了吸引你下訂,會端出各式各樣的豪華設施,但致力推動社區管理的崔媽媽基金會顧問饒後樂提醒,各種公設與服務,每一項都要花錢,而多數建商並不會規畫提醒,各種公設與服務,每一項都要花錢,而多數建商並不會規畫,各種公設與服務,每一項都要花錢,而多數建商並不會規畫後續的運作成本,等到管委會接手,才發現原來的管理費標準,根本不足以負擔後續維護費用。
因此在建商抽手之後,社區要有效運作,就有賴每位屋主參與維持;而成立管委會,是屋主們接手社區管理的第1步。
1. 按4步驟成立管委會
Step1》召開第1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預售屋在銷售達5成以上時(有向地政機關申請「第1次建物所有權登記」的區分所有權人及區分所有權比例達半數以上),身為召集人的建商(或起造人)就必須在3個月內,召開第1次區分所有權人(區權人)會議。
為完成後續的管委會成立與點交,建商一般都會依法召開會議。若沒在期限內召開,區權人得以向主管機關反映,建商將會被罰錢,限期內不履行還能連續處罰。
Step2》成立管委會
在第1次區權人會議中,由區權人互相推選出管理委員(管委),成立管委會。並可由票數最高的委員,直接或擇日召開管理委員會議,推選主任委員(主委),主委可再從管委當中,委任副主委及財務委員。主委對外代表管委會,而未來召開區權人會議時,就必須以主委或管委擔任會議召集人。